宁武县中学教育集团一中校区关于启用“校长信箱”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箱”的公告
为创建人民满意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拓宽学校领导联系基层的渠道,及时了解、解决师生员工提出的问题和困难,掌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建议和意见,经研究决定在校内校外分别设立两个校长信箱。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治教、按章治校,积极推行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发挥好在解决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维护、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快速发展中的作用,还设立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箱。
为加强对以上信箱的管理,更好地发挥作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校长信箱:
1、全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关心支持我校改革发展与建设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校长信箱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表达心声、交流思想。
2、写信人在信件中所反映的情况应当客观真实。写信人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本人具体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电话等),以便回复。
3、校长会经常查阅信箱,重要事项会做出直接批示,责成有关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办理并回复;一般事项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并回复。
4、在校师生员工反映具体事务,学校鼓励通过校内校长信箱或直接联系相关部门的方式进行反映;学生家长和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校外校长信箱进行反映,也可通过致电的方式直接与有关部门沟通。
5、校内校长信箱设立在校长办公室外,校外校长信箱设立在校门左侧,学校办公室负责对所收到信件的办理和回复情况予以登记造册。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箱:
1、举报箱设置管理。举报箱由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日常管理。设置地点:校区大门口左侧。
2、举报箱受理范围。举报箱用于接收反映一中校区党支部、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及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举报。涉及市管及以上领导干部和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按照有关规定转市纪委信访室处理;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信访举报,由派驻一中校区纪检组依纪依规处理;对不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材料,由纪检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3、举报箱开启。本举报箱由县纪委派驻一中校区纪检组负责开启,专人保管举报箱钥匙,开箱时确保两人在场。
4、举报件办理。纪检组负责开箱的同志从举报箱内取出举报材料后,将进行编号并按规定登记开箱时间,举报人姓名,被举报人姓名和职务,反映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等情况。纪检组将认真对待和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工作,确保举报箱接收的每件举报材料办理留痕、去向清楚,依纪依规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5、举报件保密和报送。纪检组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纪检组将严格为其保密。举报箱收件数量及运行情况纳入保密范围,对泄露机密、跑风漏气的人员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6、其他事项
举报人可以来访举报,地址:宁武县公安局三楼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教育集团一中校区
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2019年12月16日